第六届“日照文艺奖”表彰决定
按照市委办公室、市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印发<“日照文艺奖”评选奖励方案>的通知》(日办字〔2022〕28号)文件规定,日照文艺奖评奖委员会本着规范标准、公开透明、客观公正的原则,评出第六届“日照文艺奖”文艺突出贡献奖1人和文艺作品奖99件。
“日照文艺奖”由评奖委员会代表市委、市政府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奖励,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。希望获奖者戒骄戒躁,继续努力,勇于创新,为社会、人民创作更多文艺精品力作,为加快建设生活富裕、生态宜居、活力时尚、幸福和谐的现代化海滨城市做出更大贡献。
附件:第六届“日照文艺奖”获奖名单
日照文艺奖评奖委
附件下载:第六届日照文艺奖表彰决定.pdf
员会2023年7月15日